浏览数量:22 作者:南京市栖霞中学 发布时间: 2018-12-05 来源:本站
宪 法 知 多 少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如何增进对宪法的了解?我们这样做。
12月4日下午,各班纷纷组织了学习宪法的主题团日活动,使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宪法,提升对宪法权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