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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浏览数量:23     作者:南京市栖霞中学     发布时间: 2018-01-05      来源:本站

食堂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南京市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例会)记录表(台账九)(食堂管理员、以及校医、保健教师用表)

学习培训(例会)主题

食堂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时间

2018.1.5下午1:10

地点

二楼餐厅

主讲人

蔡佑宁

参加人员

全体食堂工作人员

记录:
   近期我们栖霞区中小学食堂有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把关不严,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重视。出现过期食品原料、西红柿有霉斑还加工并且作为食品原料还在使用、切菜机没及时清洗,有霉斑等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下周国家督学将来我们区检查,食堂检查是重点,201712月前食堂台账已交学校做此次检查台账,希望大家高度重视,上班戴好口罩、穿干净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粗加工场所要及时清理,库房存放原料要规范存放。希望大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在工作中严格把关,严格按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生熟分开、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严格把关。做好个人卫生等工作,工作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提高服务意识。
   今天同大家一起来学习《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食品安全五大要点》1.保持清洁。2.做熟。3.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4.生熟分开。5.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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