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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浏览数量:26     作者:南京市栖霞中学     发布时间: 2017-11-17      来源:本站

食堂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南京市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例会)记录表(台账九)(食堂管理员、以及校医、保健教师用表)

学习培训(例会)主题

食堂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时间

2017.11.17下午2:20

地点

二楼餐厅

主讲人

蔡佑宁

参加人员

全体食堂工作人员

记录:周六开始气温要下降,要做好饭菜保温工作、控制打饭菜时间。以人为本,健康第一,食堂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食堂服务质量的好坏、食品卫生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活质量、健康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为此,我们食堂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卫生第一、健康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和强有力的监督。

近期气温早中晚温差较大,食品安全最易出现问题,食品加工、贮存要严格按操作流程规范操作。下面同大家一起学习《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食品安全五大要点》1.保持清洁。2.做熟。3.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4.生熟分开。5.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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