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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栖霞中学声乐特长生(合唱团)招生简章

浏览数量:87     作者:南京市栖霞中学     发布时间: 2018-04-25      来源:本站

2018年南京市栖霞中学声乐特长生(合唱团)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

依据宁教体〔2018〕19号文、宁教体〔2018〕20号文、宁教体〔2018〕23号文,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南京市招生声乐特长生(合唱团)10人。面向全市招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一等奖以上者。

此类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512日~1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教务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学校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加试。

 

2.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此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此类考生从即日起至5215:00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市区合唱比赛获奖证书或声乐考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教务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登记,学校审核材料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加试

 

三、专业加试项目及合格线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9日上午8:00报到;地址: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

(2)加试内容和分数。必考科目:学生自选歌曲一首,五分钟之内;节奏模仿:跟着钢琴模仿节奏两条;听音练习:模唱、音准辨别。加试科目:朗诵和器乐,诗文自选,器乐曲目不超过2分钟

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按照名额比例由高往低录取。

(3)加试要求

自选曲目(乐曲)伴奏带、一首诗文。

不得临时更改歌曲,朗诵必须脱稿。

四、录取办法

学校聘请专业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现场打分。将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往低排序,按规定人数(1:1.5)上报市招办,由市招办根据相关政策在提前批次录取。

五、工作流程

5月3日-5月5日   网上报名

5月9日           招生学校下载报名信息

5月12日-5月13日  考生领取专业加试通知书

5月15日          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19日           专业加试

5月21日-5月25日  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

名单。

5月24日           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录像报市教育局。

5月30日-5月31日   各招生学校登录市招办招生系统录入录取名

单。学校分别报市招办和市教育局。

6月1日             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

7月2日前            提交破格申请材料。

六、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85761011

监督电话:86755633

咨询电话:85761011

 

 

 

 

 

 

                南京市栖霞中学

2018年4月


栖霞中学2018年合唱团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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