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87 作者:南京市栖霞中学 发布时间: 2018-04-25 来源:本站
2018年南京市栖霞中学声乐特长生(合唱团)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
依据宁教体〔2018〕19号文、宁教体〔2018〕20号文、宁教体〔2018〕23号文,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南京市招生声乐特长生(合唱团)10人。面向全市招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一等奖以上者。
此类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5月12日~13日)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教务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学校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加试。
2.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此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此类考生从即日起至5月2日15:00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市区合唱比赛获奖证书或声乐考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教务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登记,学校审核材料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加试。
三、专业加试项目及合格线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9日上午8:00报到;地址: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
(2)加试内容和分数。必考科目:学生自选歌曲一首,五分钟之内;节奏模仿:跟着钢琴模仿节奏两条;听音练习:模唱、音准辨别。加试科目:朗诵和器乐,诗文自选,器乐曲目不超过2分钟
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按照名额比例由高往低录取。
(3)加试要求
自选曲目(乐曲)伴奏带、一首诗文。
不得临时更改歌曲,朗诵必须脱稿。
四、录取办法
学校聘请专业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现场打分。将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往低排序,按规定人数(1:1.5)上报市招办,由市招办根据相关政策在提前批次录取。
五、工作流程
5月3日-5月5日 网上报名
5月9日 招生学校下载报名信息
5月12日-5月13日 考生领取专业加试通知书
5月15日 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19日 专业加试
5月21日-5月25日 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
名单。
5月24日 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录像报市教育局。
5月30日-5月31日 各招生学校登录市招办招生系统录入录取名
单。学校分别报市招办和市教育局。
6月1日 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
7月2日前 提交破格申请材料。
六、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85761011
监督电话:86755633
咨询电话:85761011
南京市栖霞中学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