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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中学2024-2025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数量:129     作者:南京市栖霞中学     发布时间: 2024-09-12      来源:本站

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中学2024-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X-2024-S-012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中学2024-2025年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8.5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代理机构提供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对信用承诺书有份数要求和封装要求的,各代理机构可自行补充)。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方式:(1)网上获取(纸质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90888609@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现场获取:供应商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报名。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栖霞中学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中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中学

联系人:梁勇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金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51565630                       电子邮箱:790888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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